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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法明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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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2-28 23:47:1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一切法。为有为法及无为法。这两大类法即摄尽世间。出世间一切万法。世尊开示此法。为令诸佛子了有为。证无为。其宗旨则在出世的无上圣道。亦即圆成实性。故知如来一切所说。皆是为了救济一切有情出于有为生死之苦轮。达于涅槃。菩提(此即为二转依。)的出世圣道。可叹末法。有人讲说如来法。却作颠倒说。令人贪着世间法。于有为有漏之福。种种营求。却自诩为修行大乘。或说是佛法在世间。不离世间觉。殊不知这是误解及曲解禅宗六祖之意。不离世间觉。并未说不离世间迷。此其一。又不离世间觉之义为。不能离于对世间有情的慈悲心。菩提心。而能证得大觉。此是正义。因此祖师之意。并非教众生继续贪爱。恋着世间。而是能证得大觉。是故莫错用心。若错用心。错解佛经。一切所修。枉费辛勤。故知正见之善根在学习佛的智慧上。极其重要。以正见故。能正思维。抉择正法。如是一切所修。功不唐捐。

2.从心法、心所有法、色法、及心不相应行法来看。

这四位之法,总名为“有为法”,也就是说,这四位法即该摄一切有为法尽。如来如是开示,为令众生了“心”为本,其他一切有为诸法,若色若心等,皆是心体(心王)之作用与变现。如是了已,行者返求自心,不向外驰求,得达其本。

3.从心所有法看

①从徧行心所看——

唯识学之义,为令行者了知心识的作用中,普遍一般的条件,共有五个:作意、触、受、想、思。

“根本烦恼”又称大烦恼,简称为烦恼,共有六个根本烦恼:贪、嗔、痴、慢、疑、恶见。
“随烦恼”共有二十个:忿、恨、覆、恼、嫉、悭、诳、谄、害、骄、无惭、无愧、掉举、惛沉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失念、散乱、不正知。读者大德您若仔细看一下这六大烦恼及二十个随烦恼的内容,便知为何唯识学是“修道心理学”之因;因为这些烦恼及随烦恼,只有对佛法的修行人(要证菩提的人)来讲,才是大病,才是恶,才是须断除;若是世间凡夫人及外道人,并不以此为当除之病;因此,狭义而言,唯识学上修断之事,乃至广义而言,一切佛法上的修断之事,所欲断之恶、烦恼、不善法,皆是以此六根本恶及二十随恶为代表。是故修学唯识法相,不但不会与他宗抵触,而只会令所修、所知更为充实、明晰、精当;易言之,即令行者更加清楚要‘修什么善、断什么恶’。故此三位心所有法(善、烦恼、随烦恼),即指出了一切唯识学的基本要干:修善断恶。换言之,唯识学的基本目的是什么?即是教人修善断恶,以断恶故,故能证真,通达趣入第六位的“无为法”,若通达无为法,即是三乘贤圣。

②从别境心所看——

唯识学之义,为令行者知修行中诸善法生起之相、状、及要件,共有五个:欲、胜解、念、定、慧。所以,修行人想要修行善法、或“断恶修善”,或“灭罪生善”,必须具备这五个条件,才能奏效。

③从善心所、烦恼心所、及随烦恼心所看——
这就显示了唯识学最根本的目的:在于令人“断恶修善”。而佛法中所谓“善”,不是世间法中之善、或有漏福报,而是能成就无漏圣道之究竟善法,共有十一个(信、惭、愧、无贪、无嗔、无痴、精进、轻安、不放逸、行舍、不害)。至于大家耳熟能详的‘学佛是为了断烦恼’的“烦恼”,到底是什么?“烦恼”依唯识百法,则分为二大类:根本烦恼及随烦恼。

“根本烦恼”又称大烦恼,简称为烦恼,共有六个根本烦恼:贪、嗔、痴、慢、疑、恶见。

“随烦恼”共有二十个:忿、恨、覆、恼、嫉、悭、诳、谄、害、骄、无惭、无愧、掉举、惛沉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失念、散乱、不正知。读者大德您若仔细看一下这六大烦恼及二十个随烦恼的内容,便知为何唯识学是“修道心理学”之因;因为这些烦恼及随烦恼,只有对佛法的修行人(要证菩提的人)来讲,才是大病,才是恶,才是须断除;若是世间凡夫人及外道人,并不以此为当除之病;因此,狭义而言,唯识学上修断之事,乃至广义而言,一切佛法上的修断之事,所欲断之恶、烦恼、不善法,皆是以此六根本恶及二十随恶为代表。是故修学唯识法相,不但不会与他宗抵触,而只会令所修、所知更为充实、明晰、精当;易言之,即令行者更加清楚要‘修什么善、断什么恶’。故此三位心所有法(善、烦恼、随烦恼),即指出了一切唯识学的基本要干:修善断恶。换言之,唯识学的基本目的是什么?即是教人修善断恶,以断恶故,故能证真,通达趣入第六位的“无为法”,若通达无为法,即是三乘贤圣。

④从色法及心不相应行法来看——
唯识之义,为令行者了知:除心所有法外,尚有与心不相应的行蕴所摄之法,以及内外的十一种色法,以俾于修行时不迷于色、心等内外诸法。

⑤从无为法看——
此为令知唯识学最终之目的,不在名相言说,而是与一切如来所说法一样,在于“断惑证真”,达于无为之境。此乃唯识宗与一切佛法之共相。而且,由于唯识学是大乘法,故亦与其他大乘法一样,其最终之修证旨趣悉在于“六无为法”中的“真如无为”。此“真如无为”即是世亲菩萨的唯识三十论颂所说的“唯识实性”(唯识三十论颂曰:“此诸法胜义,亦即是真如,常如其性故,即唯识实性。”)亦称“圆成实性”。因此唯识瑜伽行者所欲修证者,即是“大乘共法”的“真如无为”;然此真如法却是不与其他四乘法共的:不但不与人乘、天乘、乃至不与声闻、缘觉乘共,更不与外道共。唯有大乘根人,方能正信解、修证、趣入。此亦是一切如来成佛的“密因”(大佛顶首楞严经),一切诸佛的“因地法行”、“净圆觉性”(大方广圆觉经)。是故当知,释迦如来及弥勒菩萨(未来佛)于唯识诸经论中开示之真如及唯识性,实与大乘诸经论中所开示之真如,无二无别,悉是最高、最上之法,以诸如来皆是“乘真如之道而来,故称如来”,诸正见佛弟子,皆应如是知。

由以上从“唯识”及“五位百法”的分析,则更可了知“唯识学”实际的意义及旨趣,皆是为了修证无上菩提,亦为护持如是正义故,普令有情皆各得正信解故,斯有“相宗系列”之撰注,以期一切有情,于如来正法悉得解行相应,共同护持正法,远离魔事,疾入无上菩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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